几个月之前,国内手机业内还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。“既然智能手机都已经以贴近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了,那么距离硬件免费的时代还会远吗?”的确,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竞争加剧,价格战愈演愈烈,手机厂商在硬件上的利润空间被挤压殆尽,继而开始在硬件之外寻找下一个利润增长点。
以小米、乐视为代表的互联网手机厂商试图通过完善自身生态建设,将智能手机打造成集资讯、购物、O2O生活服务于一身的超级移动入口,通过提供服务赚取利润。“硬件免费,服务收费”的呼声也因此愈发高涨,那么这种模式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吗?或许是,但绝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,在共享经济浪潮席卷之下,或许还能找到更好的方式。
硬件免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吗?
周鸿祎是硬件免费模式主要推动者之一,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在智能手机免费之前,“红衣教主”先用一款智能摄像头让用户品尝到了免费的味道。周的思路是,以摄像头作为敲开万千家庭的敲门砖,有了用户并产生内容之后,不担心变现问题。但是这种模式复制到智能手机身上并不一定奏效。
原因在于手机产业链涉及的环节太多了,各方利益都要权衡好。换句话说,水太深了。长期以来,由于硬件利润被大幅压缩,手机厂商不得不通过其他渠道寻求利润。比如行业潜规则“预装软件”的方式,一位手机行业内部人士曾透露,“目前很多手机都在以和成本相当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,因此需要寻找其他的利润空间,通过预装软件收费是厂商反补差价的一个重要来源”。
另外,由于手机厂商在销售渠道上过分依赖运营商,所以二者的利益被牢牢绑定在一起。许多系统软件不可卸载,甚至涉嫌非法获取用户隐私信息,而这些软件耗费的流量最终流向运营商手里。如此种种,都将用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下,在整体由手机串起的生态链上,用户只有被“宰割”的份儿。试想,假如硬件利润被进一步压缩,甚至最终实现免费,那么这种行业潜规则或许会变本加厉。
在依靠服务收费的模式成熟之前,过早地鼓吹硬件免费对于用户和行业而言或许并不是好的解决方式。值得一提的是,一些新兴的手机厂商已经尝试寻找新的模式,以改变当前的行业局面,从共享经济的理念出发,让用户成为生态链上的利益均沾者。
比免费更具诱惑,手机的共享经济模式
上海一家名为有糖(UTOUU)的企业正在尝试以共享经济的模式,改变用户在手机产业链中的地位。有糖手机事业部负责人黄总透露即将发布的手机命名为“U7”,但并没有透露具体含义。在手机发布之前,其官方率先公布了产品的BOM清单,将芯片、屏幕、摄像头等零部件成本全部公开,总体成本为1351.10元,加之研发成本接近3000元,不过实际发售价格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字。
那么,同样无法直接通过硬件赚取利润,有糖会以何种方式来填补亏空呢?它的盈利模式并非其他互联网厂商推崇的“服务收费”,而是通过芯片加密技术让用户实现自主掌控自己的身份、位置、兴趣、购物行为等信息,用户可以锁定这些个人信息,同时也有权开放这些信息以获取相应收益,在用户许可的前提下,手机通讯录、短消息按照不同用户的价值,每天可以获得5-50元的信息推送收益。
明眼人应该能够看出来了,有糖的这种模式相当于把每个U7手机用户都打造成一个“广告载体”,上游对接广告主,下游对接手机用户,在接到广告主的订单之后,有糖再将广告内容推送至用户的手机。当然,非U7手机用户同样可以开通这项功能,但有糖方面表示持有U7手机的用户是有糖平台最为可靠的精准用户,所以广告的单价和频次会远远高于非U7手机的用户。
由于用户身份信息通过加密芯片实现准确绑定,经过对身份信息的分析和价值评估,持有U7手机的用户自然成为广告商最为精准和转化率最高的用户,这样一来广告主自然更乐意将广告通过有糖平台投放出去,而U7的手机用户也因此获得了收益。假设一名用户每天有10元收益,那么差不多两个月时间便可以赚回购买U7手机的花费。这种共享经济模式真正使得用户成为手机生态链上的“利益均沾者”。
鼓励兜售信息? 我为何说有糖模式合理
有人会问,有糖这不是变相鼓励用户兜售个人信息吗?相信在对比当前的几种信息收集方式之后,有糖的模式反而会让你觉得更加合理。
智能手机系统软件收集用户数据已不是秘密,由于无法卸载,许多用户因此担忧个人隐私会遭到窃取,同时这些软件产生额外的费用和流量也无法追回。曾有用户就苹果手机预装的地图、股市等预装软件涉嫌窃取隐私为由提起诉讼,但结果却以“在购买时已经预知产品的预装软件无法卸载”为由败诉。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用户也只能任由个人信息被继续获取。
此外,许多平台以请求许可的方式来获取用户的位置、通讯录等信息,看似合理实则不合理,因为假如用户要使用其服务,只能选择允许。还有一种更具技术含量的方式是所谓“大数据分析”,既通过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留下的痕迹加以整理分析,最终分析出用户的所在地、性别、兴趣等信息,这种方式实际上与“人肉搜索”无异,只不过被冠以大数据的美名而已。
相比这些收集用户信息的方式,我认为有糖将个人信息的掌控权完全交给用户的方式更为合理。为什么?因为这些权利理所当然应该属于用户,包括信息的所有权、处理权。用户有权利通过芯片加密的方式锁定个人信息,当然也有权利通过公开这些信息赚取一定费用,广告主获得精准用户,用户获得收益,这是你情我愿的事,并不存在不合理之处。
商业交易上没有绝对的公平,但我始终认为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”是最好的公平,所以我认为有糖的模式合理。当然前提是模式公开透明,不然像青岛大虾一样,事先隐瞒真实价格后又变相收取天价费用,这就涉嫌诈骗了,不属本文讨论范畴恕不赘述。